花城人去空蕭索,春夢遶胡沙。家山何處,忍聽羌笛,吹徹梅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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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迁居之前 - [今昔物语]
2008-06-16
我这个人的性子,如果不满了,便会逐渐厌倦并对之丧失耐心,最终放弃。对人对事,对一个城市乃至国家都是如此。不满的因头或许有许多种,但归纳起来不过为这几类,或许他变得愈来愈糟糕,或许他变得愈来愈奇怪,或许他突如其来的变化牵扯到我,令我不得不万分勉强地去面对自己从来想都不曾想要过的一切。于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,“最终放弃”不过是个时间迟早的问题。去年这里(blogcn)的系统更新,便是一个令我十分不情愿的突发变化。至今一年以来,放弃两个字一直在脑海中徘徊,终于还是决定了。固然我一芥俗笔,何足挂齿,走便走留便留是了,哪里会兴得起什么浪花来,死水微澜都不曾有。不过小鱼小虾也有鱼跃的机会,临去之前挣扎一下,甩出两滴水来为自己的存在表个态,也不管是否有人在意了。
数日前与朋友们吃饭闲聊,说着说着便说到一些不“和谐”的话题上。本来饭吃完了,话题也过去了,却巧今日因迁居一事而突然念及,忍不住便想写上两句。那日饭局上的话题是什么,其实并不重要。我所想到的是,有史以来我们对别人生活的一种干涉态度,归根结底到底是光明的,还是黑暗的。
先说西班牙人。阿兹特克文明的血腥仪式是众所周知的,西班牙人以自己基督徒的眼光认定这个文明来自地狱,因此借用上帝的名义对整个文明采取了更为血腥的镇压。我们尚不急忙判定到底是阿兹特克文明血腥还是基督文明更加血腥,先来看一下数百年以来印第安人自己的态度:无数族人以自己能够成为神的祭祀品而倍感光荣!阿兹特克人认为这一切在外人看来是如此恐怖的事情,其实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他们从来未对基督教世界的宗教法庭等,有过任何哪怕言辞上的指摘。反过来西班牙人却以自己的道德观来评价别人,继而采取他们所认定正确的修正行动。这一种“光明”的代价是文明的消失,血流成河。
再说澳大利亚人。澳大利亚人的祖先是欧洲下等人的移民,多数为囚犯和流民。当这些移民被流放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时,当地土著人已经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定居繁衍了一个又一个世纪。下等移民缺乏教养,决不可能把大洋洲建设成为另一个欧洲。然而即使缺乏教养,基督教世界的那种咄咄逼人的善恶观却似烙印般根深蒂固。移民的后代很快成为土地的主人,随即开始着手对土著人的教化行动。他们把“巢居人”从树上迁下来,因为他们觉得“人”只应该住在地上,而不可以是树上;他们忘记了自己祖上的出身背景,反认为土著人的低贱无知,强行将土著孩子送到白人的学校和家庭中接受教育;他们还禁止了许多令他们反感又惧怕的土著神秘宗教行为。。。等等等等。这一种“光明”的代价是土著民族的后代失去了自我认同,民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一度激化。
再说汉人。这个比较难开口,因为我很怕被就此“和谐”了。眼见着前文铺垫这许多,不说又遗憾,那就将措词含蓄些也罢。在一些令人棘手的争端问题上,为什么我们数百年的祖先能够妥善处理,而现在则不能?是不是因为所谓的民族大计、统一团结都是一个漂亮的外衣,内衬依旧是一万年不变的政权归属问题?这个自然不是我所关心的,我只是希望澳大利亚人已然公开道歉的过错,不要又出现在我们身边而已。我们不要一百年之后也为了那些“被偷走的孩子”而蒙耻。如果人家喜欢住在树上,应该给予别人一个选择的权利。如果别人已认同政教合一的合理性,甚至将宗教置于政权之上,那也是异族人内部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罢了。其他的话不再方便多说什么了,国事莫谈,匹夫无责。
最后再说说我自己。我不喜欢干涉别人的私生活,因此也容不得别人来干涉我的,更别提什么“修正”“同化”之类的意图。大事不提,小事诸如这个小小的怀宋堂,只是因为寄人篱下而不得不去忍受别人所想要的升级或改进,就好象当年那些所谓的“革命家”从来不论别人需要什么,便动手革了一切他认定是错的一样,实在有些强己所难。这一年来,自己写作的欲望渐而索然,连着几个星期不落一字也是常事。好好一个园子成了鸡肋,留之无用,弃之可惜。唉,这便是我的性子,除非我心甘情愿,否则千万别勉强我去适应或接受什么,即便in name of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哪怕什么抗震救灾之类的,也无济于事。
说到抗震救灾,想到这数个星期以来九州大地上演的一出出“人间戏剧”。那些真实感人的暂且不说,听闻间令我不禁动容。而那些“名流权贵”名下的众角儿百态,不得不令人佩服公众人物演技的重要性。还有那一个又一个被逼出来道歉的,从口无遮拦的王石到牵连无辜的Dior,更有哭笑不得的南京麦当劳。。。非常时期的民众力量很猛很强大,真不愧是一个经历过文化革命的民族。
至于捐款,这个曾经何时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。我们公司的捐额达120余万,不算多,也不算少。公司的人事部给所有职员发放由英国总部签署的募捐Email,由个人自发地选择取舍,自主地决定数额,没有强迫也没有定额要求。最终能达到120余万,纯粹是每个人自己出于对落难同胞的关爱之心。同事之间也从来不提你捐了没捐,捐了多少之类的话题。就事论事,公司于这件事情上给我留下了高度民主的好感。小朋友的民营公司则不同,公司通告所有人必须捐款300,若不在规定时日内缴纳,则在月度工资中给予扣除。小朋友的良心不错,几乎通宵在人民广场参与烛光祭奠活动。可当他摇着头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我也只能无言以对。还能说什么呢?小时候学校组织活动,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。我们都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,遇上这样的事情太过平常。因此,当我们一个劲地批驳美国不应该责问人权问题的时候,其实是我们只不过将许多事情习以为常了而已。
好了,够了,最后一次在这里写长篇大论,不日之后新居再会。新的地方申请了独立域名,花钱买了专属空间,虽然依旧是寄人篱下,但是不管怎么说,自主的权利在金钱的作用下获得了新生。打个或许不恰当的比方来说,好比美国的人权一样。